‹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 | 浏览: 1865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5Rank: 5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0:4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前天表示,清华将在4月底迎来百年校庆,之后将对教师进行分类管理。顾秉林透露,现有的教师将分成三类管理,第一类是做科研的,第二类是做教学的,第三类就是两者兼具的。他透露,通过一年的努力,学清园的1000套住房手续办完,将分给教师。另外在八家地区还有近5000套的建房计划,这些房源将大致解决清华教师的住房问题。
. c0 s, O2 h& X9 e8 f9 S& d% ]清华分住房导开了一个不好的范例
# A- {. }. M( R4 Z# L2 ?5 W回到清华大学这个事情上说,不仅清华大学校领导开了一个不好的范例,而且思路也很不科学,难以可持续操作。清华大学全部一线的教职工也就是6000 人左右,6000套住房,肯定可以做到人手一套。但问题是,售完一套少一套,高校教师是流动的,而且如今流动性越来越大。每年清华至少新进600教职工,退休和离开的却不会把住房退出来。顾校长自己也说了,“十年之内不会发愁”,那言下之意,十年之后还要找政府。到时候海淀区还有多少地能给清华大学这样的 大鳄吞食?这种模式难道能持续么?如果持续不下去,早来一年和晚来一年的清华教师,待遇上的差别就天大了去。一个单位这么搞,新老职工能和谐得了么?
  H+ p) G5 {, x清华分住房,北大善罢甘休?
* S- W0 Z# J2 E3 Z( y清华大学能获海淀区政府送地,一向并称的北京大学就会眼睁睁看着善罢甘休?北大恐早已经游说政府获得土地方面的大力倾斜扶持。清华北大能有如此优惠,其他著名高校如人大、北师大、北航、北邮以及中科院系统等就是后娘养的?此例一开,一样会加紧向政府施压,要求送地、赠地。于是,最后大家就拼谁的校 友后台硬、谁与政府的关系铁。于是,幕后交易层出不穷。再后面,医院、消防、卫生、航天、地质、环保哪个系统不说自己职工住房急需同时职工收入低下买不起 商品住房?大学教师崇高、对社会重要,医疗卫生、环保清洁、公安消防、航天地质等哪个职业不重要?不崇高?哪个不艰苦?各大强势的央企国企同样也有诸多理 由需要政府扶持和倾斜,政府又如何能摆平?到最后,或只有哪些没有不在体制内的民营企业、外企、外来务工人员、“蚁族们”可以被政府不管不顾。事实上,这 些人群接受了全部的房价转嫁压力,是最终的买单者。
/ T2 }5 v, O# h其实当这些体制内需求在一一通过看不见的手而被摆平的过程中,政府公务员系统早已经更加名正言顺地为自己优先解决好住房问题了。清华北大再对国家重要,有随时掌控国家命运的中央各大部委公务员们重要?在政府考虑的序列上,能比北京政府公务员更有优先权?
0 [' J; C$ s- }) N& e5 o大学教师的住房解决出路?
! N& k5 g! n% z对于大学教师的住房解决出路,我个人意见是,除了希望政府切实帮助改善教师尤其青年教师的收入待遇外,大学教师住房问题上应该与公共住房政策衔接配 套,尤其是与政府的公共租赁住房体系融合。院士级、大师级的人才不去讨论,或年薪百万或送房子,都是市场化行为。对普通教师来说,各个大学自身先为新进教 师职工提供5年安定居住的教师公寓和发放住房补贴,5年租期满部分仍然买不起住房的教师进入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和政府分担相应的租金补贴。基本 类似这样的思路。用特许拿地建经济适用房的办法,既破坏了社会规则、社会秩序将陷入混乱,陷入“囚徒困境”,让住房分配和房价问题更加复杂化,也无法解决 高校长期的住房问题。已经有房子的人怎么办?十年之后怎么办?离开的人怎么办?退休的人怎么办?天天都会产生矛盾。高校已经有非常艰巨的教学科研发展任务,背负不起这个管房子分配的负担,不应该沦为房管所。社会是有分工的,该社会和政府解决的一定要社会和政府来解决。, V" X3 s( K$ A1 V* K9 H3 ~/ l; j
相关链接:news.0551fangchan.com/fc0newscon_42260.html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198 
亲,帮顶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清华分住房 一家欢喜 北大善罢甘休?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8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0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