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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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版主给个精华吧,让大家都看看,这样的政策真的是国家规定的吗?
说起这事就郁闷,前几天老公回来,跟我说,他们单位领导找他谈话了,说我家生宝宝,按照国家的规定,晚育假可以休六个月,正常产假是三个月,{(其余的那三个月是因为晚育,响应国家的政策,国家给的奖励)并且因为我们打算只要一个孩子,所以申请了独生子女光荣证,也是因为这个,我们夫妻双方单位都给予奖励,独生子女费每月五元钱,}就是因为这五元钱,她们单位领导找我老公谈话,因为我休了六个月的产假,他们单位要扣老公三年的独生子女费,说这是挂钩的,如果国家再多奖励两个月,那么就要再多扣两年的独生子女费。老公回来说给我听,我很生气,找了搞计划生育的朋友,问了下,她说根本就没有这个政策,因为大家都响应国家的政策,如果这样的事情挂钩的话,谁还响应呀。肯定是单位领导脑子进水了。我还有个疑问,就是,即使有这个政策,那也应该由我们单位来执行这个政策吧,我们单位都没有扣我的独生子女费,并且还给我增加了保教费呢,我就不明白了。我休产假和我老公单位有什么关系呢?请各位姐妹们问一下自己单位,看看自己的工资是否有变动, 是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工资被扣掉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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