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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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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5:0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北彭 于 2012-4-13 16:55 编辑

事情起因:
  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孩,大学毕业后到北京工作,拿着外地户口在京交社保,不幸得了肿瘤。女友打电话咨询医保报销,却被告知有这样一项规定,特殊病种外地户口不能报销,丧失工作能力就不提供保障了。


  4月9日19点43分,网友“liuchangmin”的一条微博让大家开始关注起一位生活在北京的患了恶性胶质母细胞瘤的非北京籍男孩。
  这条微博说,“二十多岁的男孩,大学毕业来到北京勤勤恳恳工作,交社保,纳税,为这个社会为这个城市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当他罹患癌症却被告知恶性肿瘤非京籍社保不能报销”。微博@了一位网名叫“小熊牵着大熊走”的女孩,女孩正是罹患癌症男孩的女朋友,“liuchangmin”呼吁大家告诉这个柔软的女孩该怎么办。

“小熊牵着大熊走”微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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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8-05-20 
帖子
117 
本帖最后由 北彭 于 2012-4-13 15:22 编辑

做为一个保险从业人员,对于一些条款细节会比较在意,看到官方的答复,还有一些异议
于是,拨打了12333的电话,特意进行了咨询
当我提出了问题后,咨询人员没敢直接给我答复,而是帮我转接了其领导
这位领导详细的解答了我的一些疑问

一、做为已有社保的非京籍人员,再罹患“特殊疾病”后的第二个月或第二年能否一直继续缴纳医保
答复:只要是用工单位,没有跟患病者解除劳工合同,并一直给其缴纳社保,患者可以一直享受医疗保险

二、“先患病,再参保”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先参保,后患病”可以享受医保。
那么在先参保,后患病,在原单位离职,医保中断,病愈后,找到一家新公司,可以继续缴纳医保否?

答复: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条文或答复,他们只是提供咨询和帮助服务,并不是条款制定或执行部门,现在已经在跟上级请示此类问题了,还没有明确答复。所以建议我3-5天后,再做咨询。

三、“特殊疾病”包括那些疾病?
答复: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暂时条文里只有这三项疾病,并没有提及其他疾病
但是“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外地来京人员”里面有个“等"字,所以是否还有其他疾病还需请示上级
除了以上三种疾病,还要达到后面一个重要条件,“不具备劳动能力”


针对这3个问题的询问和解答,也在此提醒下各位妈妈们

1、非京籍人员,无法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必须由其所在单位缴纳
假如患病后,所在单位如果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将无法享受社保保障

2006年,时尚杂志的原小娟,就发生了此类不幸的事,感兴趣的可以搜索下她的故事

2、建议各位妈妈们给自己和家人每年2次体检,春秋两季节各一次,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就第二个问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本人也会再下周继续跟进,得到明确答案后,会在此贴更新

如对此事还有其他政策不明白的,也可以跟帖说明,到时我也可以一起帮提问下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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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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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都凉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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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歧视“外地人” 非京籍青年患癌开销被拒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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