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龙宝儿妈妈 于 2013-1-5 20:58 编辑
我曾经听到一些朋友对我说起过他们的孩子在2-4岁时候出现所谓的“叛逆期”,就是什么都喜欢说“不”“不要”,当时我并没有仔细注意这个问题的起因,如今我的女儿小哲开始这样了,于是我饶有兴趣地进行观察。 我想,应该每一个孩子都会在语言学习早期的某个阶段出现这个问题,以我现在的观察来看,这不应当称之为“叛逆期”,更应当说是一种伴随自我意识形成孩子对语言驾驭的操控不当。这个喜欢说“不”和“不要”、甚至和家长故意对着干的时期本不应当延续很长时间,恰恰是家长们应对不当才导致了问题的恶化和演变,致使情况走向复杂化。 下面我以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谈谈怎样应对它。 普遍而言,在孩子的19-26个月之间,会开始出现自我意识。测试方法可以把孩子带到大镜子前面,当他们终于知道镜子里面的那个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就会引起对自我意识的审视。这时候开始,孩子会不由自主地探索起自己和身外周遭环境的关系。 在孩子喜欢用否定句之前,是孩子的学习会话初期。初期总是非常好玩的,大人教什么,孩子就学什么,你说一句他们就跟随一句。那时候大人们常常会觉得孩子真乖,其实不一定是乖,很可能是孩子当时还不知道语言是表达自我真实意愿的工具,他们还没有到准确使用语言工具的时候。在最初的阶段,他们仅仅在模仿学习语言的发音,随后他们才慢慢明白,原来话不是随便说的,话语一经出口是传达了自己的某种意愿工具。这种发现一旦萌芽,他们就开始改变对语言的使用,进行另一种尝试。使用否定句就是尝试的开始,一个阶段性的信号。 很多家长懵然不知,其实这个阶段非常重要。家长一旦对孩子使用否定句的起因和应对策略不解,就会弄假成真,甚至用不正确的回应方式让孩子遭受流弹的误伤,而那些误伤有一部分会引起教育上的连锁反应,产生终生的长远影响 当一个刚刚开始进入“盲目否定期”的2岁的孩子对妈妈递过来的水杯说‘不要’的时候,大人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在“真实地传达自己的意思”,其实他们只是在玩弄“不”和“不要”这两个词汇玩具。 在“盲目否定期”的孩子,最初并不明白“不”和“不要”这两个词汇的准确含义,也不明白他们给别人传递出的讯息会导致怎样的互动后果。他们要搞清楚这一切,必定会付出大小不一的代价,就是大人们对此的反应。 对于孩子爱说“不”和“不要”,家长们常常容易大为光火,吃饭说不吃,洗澡说不洗,穿鞋说不穿,睡觉说不睡。总之,让家长觉得这孩子不知道哪里学坏了,处处爱对着干。其实这是大家解读有误。孩子在说“不”和“不要”时候,本意未必如此。 打个简单的比方,就好像一个不到2岁的幼儿在自家3楼的阳台上看到花盆有小石块,觉得好玩,随手拣起来往楼下扔,楼下乘凉的大人被石块砸脑袋上了,就上去狠狠教训这个坏孩子。其实,幼儿只是对小石块好奇,他扔石块是很单纯甚至类似于无意识的动作,并不晓得石块会有自由落体的运动,也不知道石块落下会砸到落下别人的脑袋,更不知道这个动作将会导致被别人跑上来狠狠教训的非物理性逻辑后果。 然而,被误伤的大人误解了孩子这个动作本意,于是用怒骂或体罚教训了孩子。问题是,在幼儿的眼中看来,被责骂或惩罚的结果,和自己究竟是什么行为引起的并不清晰。他们受到了惊吓和惩罚(结果),但是他们能够准确弄明白原因吗?孩子一定在猜,“手上的石块”、“石块不应当扔下去” “扔下去的石块确实砸到人了” “石块会自由落体并且砸到了一个歇斯底里的人”在这些可能的选项中,到底是哪一项引起了别人对自己的惩罚? 在幼小而且混沌的头脑里,家长们觉得幼小的他们有能力准确领会惩罚的指向性吗?(假如家长的惩罚是为了让孩子改变一些不良行为,是带着善意的话,那么责骂或惩罚都应力求取得准确的效果) 可见,在孩子滥用“不”和“不要”时候,家长们误以为这是孩子们故意抬杠捣乱或者叛逆不听话――显然这种不良行为需要及早严厉管教――于是家长对此作出反应。他们批评孩子不乖或者生气地进行呵斥,甚至用极坏的词汇去恶意评价孩子以求孤立打击孩子的“淘气”等等。当家长们对孩子进行惩罚的时候,他们错解了孩子的本意,打击的矛头指向那些建立在错解上的“恶意”,那种恶意并不是孩子说“不”和“不要”的原因。于是,实际的结果是孩子被大人批评惩罚时往往找不到大人这样做的原因,他们觉得茫然或无辜委屈。 由于他们的智力还不足以快速准确地找出大人们责罚自己哪里,而家长们也常常把孩子的“无意”当作“故意”去惩罚,于是常见的结果便是:孩子因为爱把“不”和“不要”当作语句的前缀时常脱口而出(他们并不能领会之前受到的无数针对自己的责罚究竟是惩罚自己哪里,因为他们根本还不会准确驾驭“不”和“不要”的真实威力,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不明所以地冲口而出罢了),同时不断受到大人们逐渐升级的责罚和负面评价(家长们以为孩子受到批评打击后和还是继续顶风作案,更因顽劣而生气)。一边因为不知哪里做错而我行我素,另一边因为误解孩子不断放大自己的错误。――这是大部分家庭经常上演的冤假错案,往往陈陈相因,混乱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