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 301
- 经验值
- 201
- 在线时间
- 232小时
- 宝宝生日
- 2011-11-14
- 注册时间
- 2011-6-29
- 帖子
- 30
- 阅读权限
- 100
- 积分
- 432
- 精华
- 0
- UID
- 6110800
  
- 宝宝生日
- 2011-11-14
- 帖子
- 30
|
本帖最后由 11月无敌免 于 2012-7-22 16:10 编辑
2011年11月11日,我的小宝贝出生了。为了迎接小宝贝,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当然也包括请月嫂。在朋友介绍下,我们与位于东城区灯市口的舒欣月嫂公司签订了合同,聘请了月嫂潘玉梅。
潘玉梅的月嫂工作是先扬后抑,开始阶段表现不错,得到了我们的信任。但是在我们与舒欣和她签了第二个月继续服务的合同后,她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开始有了变化,不再如之前那么积极主动。
我们没有想到,事故是沿着这样一个路径发生的。
到家不久后,潘玉梅就告诉我们,把那些厚的衣服都收起来,留下薄的就行了,其中包括四件后来经常给小孩套上的单层纱布衣。而且,在月子里,孩子就只穿一件薄单衣——当时可是11月与12月。后来有几位有经验的朋友告诉我们,一些月嫂嫌麻烦,便只给小孩穿单层衣服,穿脱比较方便,薄的衣物也比较好洗,但我们当时没往这方面想。
同时,由于护理不当,小孩没几天就出现了红屁股(为图省事,潘玉梅在小孩拉完“大臭”后只是用湿巾擦,没用水冲洗)。当我们发现小孩红屁股后,潘玉梅又说多晾晾就会好。于是,这个月子里的孩子,在寒冬腊月(当然是在室内)每天都只穿一件单薄的上衣,光着下半身晾着,一晾就是半个甚至一个小时。
到12月下旬,孩子终于病倒了,咳嗽喷嚏不停。在孩子病倒后,潘玉梅否认自己对此有任何责任,因此与我的母亲大吵了一架,在离完成合同还有十天、孩子重病之际,在没有提前(哪怕一天)告知我们的情况下,突然离开了我们家。
在此情况下,舒欣月嫂公司派了月嫂刘红清接替潘玉梅。刘红清的月嫂服务质量较差,从不主动照顾我和孩子,叫她做点儿事她才动一动,孩子晚上哭了不起来抱,更没有主动给我倒点水。为了在短时间内将鲫鱼汤做白,她竟然直接往汤里倒牛奶。舒欣公司说元旦节假前后人手紧缺,无可替换,而我们当时又正是用人之际,因此才勉强让她留下来。等她走后,我们才发现孩子衣服都是脏的,奶渍根本没有洗。可她走前可是认真把自己所带衣物全部洗了一遍、晾晒干净的!
2012年元旦前后,我们一家人是在万分焦虑和往返于医院的折腾中度过的。医院的诊断是严重的支气管炎。
那段日子,我真是心如刀绞,心急如焚。看着四十几天的宝贝抖动着小小的身躯咳嗽、喷嚏不断,因不会咳痰而憋得满脸通红,因难受而高声尖叫、哭闹不止;看着他昏睡时小胸脯急促地上下起伏,发出重重的呼吸声和痰鸣声;看着他弱小的体格被放在大大的胸透机下、汩汩的鲜血从细细的血管中被抽出、小小的脑袋被扎上输液的针头并粘上胶布,在拥挤的急诊输液区一呆就是大半天时间(因为太小,输液速度不能快)……我的心都快碎了,真希望生病的是我自己,能让我替他承担这一切!毕竟,他是最无辜的小生命,还没有能力抵抗病痛!
宝宝的病痛是我最大的痛,而我也因为日夜照料、忧心焦虑而疲惫不堪、心力交瘁,奶水也受到严重影响。谁能料想,高价请来的月嫂非但没有让我做好月子、照顾好宝宝,还让我们遭受了这么多痛苦!
在潘玉梅突然离开当天,舒欣公司的“老师”表示,先治病,医药费由公司负责,其他事宜以后再谈。然而,当我们事后与舒欣联系,要求该公司承担培训失职、中介不力的责任,要求她们退还两个月中介服务费(所谓“信息或服务费”)(1980元/月*2个月=3960元)并赔偿医药费(1578.1元)时,她们态度陡变,该公司黄晨(音)经理百般推诿公司责任,将责任一股脑儿推给潘玉梅个人。黄经理后来还告诉我们,潘玉梅表示自己毫无责任。
在多次与黄经理交涉无果后,我们才不得已将此事的原委公之于网络,希望大家一起来评评理,到底月嫂公司和月嫂本人应该负怎样的责任?!
|
-
总评分: 妈米 + 100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