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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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单位集体户口,档案在单位;老公是外地户口;
现在已经从单位领取了生育服务证,我单位和我老公单位都盖了章,并且老公居住地也开了初婚未育证明,什么手续、复印件都交给了我集体户口所在的居委会。
现在居委会,非要我单位开一个“允许子女落户集体户口”的证明,可是我单位不给开(该死的单位!),说不给落子女户口,而我们在北京也没有房子。
请问一下,规定中单位一定要开这个证明吗?有没有跟我情况类似的jms啊?
我现在怀孕都30多周了,急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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