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发过一个帖子,是说我怀孕请假,被老板威胁要开除,这三周的时间我一直按时交假条,公司那边除了时不时的给我个警告什么的恶心我之外,倒也没什么动静。就在昨天,听到同事说公司给我发邮件了,说下了开除通知,我今早打开邮箱一看,果然有邮件,是这样写的:“ 鉴于你9月、10月持续旷工、迟到,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请病假后未进行工作交接便离开公司,给公司正常运营带来极大损失。
公司决定开除你;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9月我上的整月的班,全勤,工资也是发的全勤,到了11月1号该发10月的工资了,倒是又说9月旷工了。10月我一共上了3天半就请假休息了,在10月25号也做工作交接了,他们居然给我这个理由。其实我知道他们什么意思,我现在在三期,他们不能告我,开除我,所以就用这种方式逼迫我去仲裁,然后离职。 因为这个消息,昨晚上我都失眠了,孕吐也突然加重了。现在肯定是要仲裁了,两种方案:一是赔偿,我刚到公司4个月,过了试用期,但是要赔偿的话可能就很少,就算有经济补偿,估计也不多。另一种方案就是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在以后可能还会有各种事情恶心我。 我不知道哪种方法更好,也不知道仲裁要怎么个具体程序,比如说要去什么枯柳树那填表申请什么的。希望有经验的同学给予指导和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