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 5070
- 经验值
- 6552
- 在线时间
- 342小时
- 宝宝生日
- 2009-08-10
- 注册时间
- 2009-4-15
- 帖子
- 2291
- 阅读权限
- 100
- 积分
- 6894
- 精华
- 0
- UID
- 678075
   
- 宝宝生日
- 2009-08-10
- 帖子
- 2291
|
虽然还没有生,已经开始为宝宝出生后的事情考虑了.
虽然有各式各样的保险.但是一般来讲还是"一老一小"的保险政策比较吃香.
但是还不是太明白,什么条件可以上,怎么上,可以得到哪些优惠.
刚才从网上查了查,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简单来讲如下:
出生的婴儿也可以上保险,一年50元。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办理手续:只要取得本市的非农业户籍,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自07年9月1日起,北京市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均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的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00元,家庭和财政各承担50元。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新政策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只需缴纳300元,超出130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60%的比例报销。
2008年6月1日起,“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将扩大,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就能办理参保手续,而不再受新生儿满28天才能参保的限制。这一政策实施后,北京市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就实现了无缝衔接。 2008年4月11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经过研究,决定扩大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包括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在内,凡是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只要取得本市的非农业户籍,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 本帖最后由 jodyzhuzhu 于 2009-6-19 10:50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