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0 | 浏览: 414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

宝宝生日
2011-01-28 
帖子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15:17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坐月子是女人一生中最好的改善体质时机。如果没有坐好月子,将为以后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中国人讲究坐月子,千万不要以为那是迷信哦,许多讲究都是有道理的。
  一、生活上要注意:
  1.一定要休养一个月或一个半月。产后两周,除了吃饭和上洗手间以外,其他的时间一定要卧床。若常坐或起身走动,可能引起子宫下垂。
  2.准备两三条宽度约为30---40厘米,长度可绕腹部12圈半的白纱布。产后要紧绑腹带,防止内脏下垂。内脏下垂将导致妇女病,以及小腹突出,体形难看。绑腹带还可改善产前小腹明显的状况。腹带不能以一般的束裤和束腹带代替。因为它们不但没有效果,还有反作用。
  3.前两周洗澡只能用温酒水擦澡。做法是烧开的水和米酒各一半,加一点点盐巴,用毛巾浸湿,拧干,在身上擦。第三周起可以淋浴,满月后可泡澡。(顺产者)
  4.洗脸刷牙须用烧开过的水放至温热再使用。可以使用保养品。
  5.严禁洗头。因为头皮不能着凉。
  6.不能抱小孩。否则可能内脏下垂。喂奶时可侧躺着喂。
  7.不能为小孩洗澡,否则可导致腰酸背痛及手脚酸麻。所以,给小孩洗澡的时要交给LG等人。
  8.要有安静,舒适的环境。阳光太强时要拉上窗帘,保护眼睛。不能吹风,因为产后全身毛孔都张开了,吹风易引起头风及关节酸痛等,连扇子也不要摇。
  9.月子期间不能爬楼梯,产后半年内不能提重物,避免内脏下垂。
  10.不要流泪,否则眼睛将提早老化,可能演变为青光眼或白内障。少看书报和电视,一定要让眼睛充分休息。
  二、饮食方面要讲究:
  1.少食多餐。
  2.产后半个月内严禁喝水、饮料及汤类,牛奶也不可以喝。因为会喝成大水桶,会变胖,将来容易得风湿病或神经痛。可以用烧开的米酒代替水分(买商店里的瓶装米酒)。做法是将数瓶米酒倒入锅内,不加盖,大火煮沸后持续15分钟以上。再将煮好的米酒水装入热水瓶备用。
  3.不要吃盐,生冷的食物,酸的东西也不能吃。(有理由的,很长我就不说了。)
4.半个月内避免吃青菜和水果。可吃点红萝卜。月子内要吃水分少的水果。
5.半个月内禁吃鱼类和肉类,可以多吃肝脏等。因为疲劳的身体无法完全吸收鱼、肉的养分,结果过多的养分,只会加重身体的负担,产生虚不受补的现象。应该到第三周开始吃。
6.用麻油、姜和米酒料理食物。姜要爆透。
三大要素:米酒水、胡麻油、老姜
①坐月子水(米酒水):坐月子料理中,米酒水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米酒水能增进产妇的血液循环,活血化瘀,把怀孕中寄存的废物从体内排除。
②胡麻油:选用低温烘焙的胡麻油,才不会太燥热、火气大,对产妇恢复健康才有帮助。
③老姜:必须用老姜,切成薄片,爆成浅褐色后(不可焦黑)方可使用。因为爆透的老姜会对人体产生温和的作用,并且会刺激体内脏器,使身体从内部暖和起来,不至于造成口干舌燥、痔疮、咳嗽等现象。
3、阶段性膳食调理
第一阶段膳食调理(12周):排除体内恶露、利尿消肿、清热排毒、活血化瘀、愈合伤口(排净各种代谢废物及瘀血等,使分娩过程中造成的撕裂损伤愈合),为尽快恢复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膳食调理(34周):修复组织、调理脏器(修复怀孕期间承受巨大压力的各个组织器官)、收缩内脏、养腰固肾、增强肌体免疫力。)
第三阶段膳食调理(56周):滋养进补、补中益气、增强体质、滋补元气(调整人体内环境、增强体质,使机体尽量恢复到健康状态)。
第四阶段膳食调理(78周):活血调经、活化人体机能、健体修身、美容养颜(进一步调整产后的健康状况,净化机体、增强免疫力),淡化妊娠纹和养颜润肤。
同时还要根据个体差异、南北口味等,做到平衡膳食、合理营养。
为您推荐北京月儿湾母婴护理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001197235
18611816997
010-52882445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坐月子,女人重生的机会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48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01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