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每天要发生多少让人唾骂的事那、、、、、、、、、、、、
孕2个多月的郑女士到深圳汕头妇产医院保胎,护士却误将另一个病房孕妇的堕胎药给了她。补救治疗20多天,虽然胎儿保住了,她却担心会有致畸风险。
11月10日,医院回应称当事护士已被停职,这不是医疗事故。
堕胎药被送错病房
10月6日,怀孕2个多月的郑女士因有出血症状,来到深圳汕头妇产医院诊治,确认有先兆流产症状,被医院收治在4楼妇产科病区31号床,进行保胎治疗。
31号床是一间单人病房。10月9日上午,郑女士的症状已有好转,随后,一名护士给她送来了3片糖衣药片,嘱咐她按时吃药然后关门离开。
当天11时,郑女士服下了这3片药,不久就感到手心脚底发热。这时,发药的护士神色紧张地跑来问她吃药了没有?得知她吃药了,什么没说就匆忙走了。
郑女士觉得很奇怪,用笔记本电脑上网一查,才知道自己吃下的“米索前列醇片”,居然是一种堕胎药。
院方后来告诉郑女士,是护士发错了药。本来发到11号病床的堕胎药,被送到了31号保胎病房。
院方称不会致胎儿畸形
郑女士说,医院对她进行了补救治疗,20多天后,B超结果是胎儿存活。但郑女士全家却一直很忐忑:吃药时胎儿才2个多月,正是发育的关键期,这时候吃下堕胎药对胎儿会不会造成影响?毕竟胎儿存活不代表一定健康。
汕头妇产医院副院长郑群说,根据药典记载,米索前列醇片吸收快、排出也快,“体内不会产生积蓄。”她说,孕妇担心药物会造成胎儿畸变等问题,根据药典描述是不存在的。
当事护士已被停职
目前,郑女士提出了一份协议,不要求金钱赔偿,只要求医院保证胎儿能健康出生。汕头妇产医院院长刘加忠却强调说:“这是一起护理差错,不是医疗事故。”
汕头妇产医院服务总监郑智畏表示,如果胎儿出生后有问题,医学鉴定是由于医院用错药引起的,医院愿承担相关责任。但与医院过错无关的,医院不可能承担。
据了解,当事护士仅20岁,刚刚毕业,还是助理护士,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目前已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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