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盛夏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
后来我常常在想,或许只是因为他那万恶的名字。我总会毫无来由的迷恋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再后来,他也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事情并不遥远,就在数月之前。
我蹲在马路边可怜兮兮地显摆出一幅苦大仇深的尊容抬头望着他:“我离家出走了,无处可去,带我走好吗?我给你钱。”
不知从何时起,我偏执的喜欢“自己走”这三个字,可在陌生人面前却不假思索,毫不犹豫,脱口而出“带我走”。
他几乎是同时以风驰电掣的速度和零下十几度的语气回应:“有钱干嘛不自己住旅馆,跟着我干嘛?”
我忘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出门除了我爸给的,缀满数字零的银行卡之外什么都不带。没有身份证的我就像一具游走在世界荒原里的幽灵,俯瞰岁月长河里的满目疮痍。我喜欢这种感觉。
几经步步为营的死缠烂打软磨硬泡,任凭他使出浑身解数,也粘着他不放。从他仿佛**作用下无奈摆首的夸张动作中,我想大概他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厚脸皮的女孩子。哦耶。
“走吧,省得你在这儿影响市容。”
就这样,我毫无戒备的跟着一个陌生男人,走进了如今称之为家的地方。所谓的家,只不过是一个带有小小暗隔的音像店,当然也算是他的办公室。
盛夏说,他永远不会忘记,当问起怎么证明我叫筱小时,我张着能塞进一个鸡蛋的大嘴巴抢白道:我怎么知道怎么向你证明我叫筱小时满脸的委屈与无辜。
有些理由真的就是天生的。
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我一直无法忘怀,听到盛夏这两个字的一刹,穿过我每缕神经,每寸土地的瞬时电流强度之大,来势之猛,以致竟引起全身活细胞的共振。冥冥之中,某些与生命血脉相连的记忆,蠢蠢欲动,丝丝缕缕漫裹周身,牵扯出封冻心底的些许情愫来。有些时候情愿选择遗忘只是出于生存的本能。太盛大的悲伤如若承受不起,只要能好好活下去,逃离又算得了什么。
盛夏,你知道吗?长这么大,我似乎一直都只活在夏天里,记忆在夏天深处开满了锋芒毕露的花,遗忘真的很长,仿佛断线的纸鸢,在回忆的风里缱绻氤氲。
其实,直到现在我还没弄明白,是怎样的心理竟让我无丝毫芥蒂地跟一个陌生男人回家。或许,我想要的只是单纯的离开。一直以来,我都固执的认为,离开是生命的常态。唯有它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贾宝玉疯狂地痴迷大观园里,如花似玉的女子身上的胭脂一样,我几乎病态的迷恋着“在路上”三个字。一生都在行走中,是我永恒不懈的追求。
我喜欢叫他盛夏,不喜欢叫他大哥,尽管他大我八岁有余。喜欢他笑起来小巧玲珑的嘴角浅含着的圈圈涟漪。喜欢他不经意间勾起食指停留在我鼻尖正上方时的矜持。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骄傲地自以为是,也许在他心里我根本就不是小妹妹。喜欢他并不宽敞,紧罗密布,有条不紊的音像空间。
他从来都不问我,来自哪里,家里如何,诸如此类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白痴问题。
盛夏说,这里遗落了他梦想的腐尸,还有支离破碎的未来。
盛夏说,他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自己。
“我不相信,一个人怎么会没有父母呢?“
“没有就是没有,信不信由你。“
每当我透过凝绿色的9度啤酒瓶,看着他满脸堆砌着灿烂笑容的扭曲的面庞,向客人介绍新上映的影片时,总会陷入沉思,这真的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冷若冰霜的盛夏吗。或许,他只是某部老的掉牙的文艺片里的某位不知名的路人甲。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的一个夏天。这时候,我总会讪讪的说:“你知道吗?你真的很像一个人。”
他总是适时的露出鄙夷的难以置信的神色“是吗?不会是你前男友吧?你以为演偶像剧呢。”当即中断谈话。很不屑的淡出视线,在强烈的墨绿色光线中变成一幅大写意。我嘟着嘴,第一时间泛上心头的总是梵高的油彩画。这个可怕的男人。
盛夏出去进货的时候,我总会蜷缩在狭小黑暗的逼仄空间里,一遍又一遍重温着他总是躲在黑夜的背后,一个人观看的《霸王别姬》,安静地仿佛斜倚在时空之外的一柄长箫。那是一部二十年前的老片子。学着他的样子,微凝眉,浅含愁,指间燃着的万宝路,一根又一根,在烟雾迷离的渺茫里寂然舒展。这个昙花一样的男子。
我始终不明白,是怎样的绝望和抑郁,使一个罂粟一般美艳了时光,在惊涛骇浪里摸爬滚坚强地活下去的张国荣,拥有从24楼坠落人间,玉石俱损的勇气?就像我始终不明白,那柄锋光锐利的玉剑抹过虞姬冰雪凝脂似的脖颈时,盛夏饱含清泪的眼中浮过的一抹笑意。
外面疏雨摇落,似乎在祭奠我们指间滑落的落荒年代。逃避不见得总是一件好事。忽然想起,盛夏出门时没有带伞,我慌乱的拈起一柄散花绿绦缀边伞,移进烟雨蒙蒙的世界。我喜欢被盛夏的烟雨淋湿长裙凄惨凌乱的感觉,这样能给在乎的人关心自己的机会,也让自己很有存在感。好久没和人同撑一把伞了,一个高俊清瘦的背影一晃而过。来点风雨同舟的感觉吧。盛夏,你等我。
走过转角时,下意识的一摸手指,这是这几年来骨肉相连的习惯。我的戒指呢?戒指!戒指!戒指!戒指!戒指!一丝钻心的锥痛犹如一场声势浩大的暴风雨灌进我的狭隘心房,连同这两个字,连同一枚银白色卡地亚仿真戒指,仿佛过山车一般在我脑中高速旋转,顿时天晕地旋,天昏地暗,世界顷刻间垮塌。没有山,没有水,没有树,没有草,没有人类,只剩下那锥心的痛。我像一个疯子,不顾来往路人惊异和询问的眼光匍匐在雨水里地毯式搜索。没了,没了,什么都没有了!一个犀利的想法闪电般划过混沌朦胧的天际。家!家里!盛夏,我的戒指没了!盛夏,我的戒指没了!盛夏,我……
推开门的一刹那,我的脑中一片空白,我记不清凛冽晃动的镜头里,光与影杂乱无章的重叠,摇摆,追逐,跳跃。色彩糜烂,黑白铺染的灰度空间里,电视机上的胸罩,沙发上撕碎的内裤,满地堆叠的网纹丝袜,凌乱褶皱的缨红色床单里,两个赤裸身躯的颤抖与悸动,嘤嘤漂浮的浅吟与低回,黏湿的汗液,浓重刺鼻的劣质香水,这一切的一切是如何定格在那一刻,一分,一秒的。我只知道转身的瞬间,口里喃喃的呼唤声在盛夏阴雨网罗的巨大漩涡里,幻灭成了画外音,丝丝入扣。
“洛帆,我把我们的戒指丢了!”
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连自己是谁都无法证明的没心没肺的女孩,会有怎样深入骨髓的悲凉与绝望,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是否曾经爱过。
盛夏,洛帆,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会有人顶风作案,逃掉“火山”的物理课,带我在夏花开满的田野里捉一双叫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蝴蝶。再也不会有人在夏风肆虐的黄昏,偷偷带我上教学楼顶,唱一支悠绵婉扬的山歌。再也不会有人在夏虫叫嚣的晚上,带我摸出自习室后门,陪我坐在柔柔的草丛里捉一襟流萤兜在裙子里转圈。那时候整个世界都是轻的,海风总是软软的,带着草药味的清香,吹落年少无知时,许下的轻飘的愿望。我们像两片轻盈的叶子,在月光下转啊转啊转啊,仿佛一闭眼就是天堂,一睁眼就是一辈子。我总会傻兮兮的趴在他温存的臂弯里做梦,本着我党坚持不懈的革命斗争精神问他:“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真的很好看,双眉如峰颦蹙入鬓,笑起来嘴角有一湾细腻舒展的弧度,肉肉的很可爱。”知道他,真的笑起来为止。
可是,盛夏,你知道吗,他总是不笑,总是一个人环抱臂膀歪在角落里冷眼旁观。爸爸嫌弃他,说他是个山里人,是个瘸子,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一个身价百万的千金小姐。
盛夏,洛帆他真的走了。高考完的那天早晨,他约我下午六点半去海边骑单车,他说他已经学会了,真的!可是他爽约了,他从来都不会这样的。他们骗我说他出车祸了。和那辆卡车相撞的时候,手里死死握着一枚卡地亚仿真戒指,眼睛是睁着的。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了能向爸爸证明自己的勇敢和力量,背着所有人偷偷学着骑单车,一个腿脚不灵便的男孩!只因我说过喜欢俩个人骑着单车漫无目的的旅行。省吃俭用好几个月,只为一枚几百块钱的仿真戒指。
我知道他只是暂时离开了而已,他说过他讨厌那座城市不太真实的霓虹灯里的拒绝与背叛,他喜欢夏天飘着小雨的安静的地方。
戒指丢了,我真没用,连他最后留给我的东西也没能留住。他说过,过尽千帆皆不是,自己不是归人,只是个可耻的过客。他爸爸就是这样的人。
离开音像店的那一刻,我明白,我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蜷缩在风雨里等待天亮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聊的人。巨大的黑色天幕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压抑与森然,仿佛近在咫尺的一记钟声,沉闷昏厥的脑中一声轰鸣,滑过今夜肮脏的街边。没有更好,只有明天。我想起了洛帆离开的那天,死寂般的世界没有黑,没有白,我像一个孤魂野鬼飘荡在城市上空的夜里,突然觉得永恒也就那么回事儿。那个苍白的像一具死尸的女人,递给我戒指时,眼里饱含的仇恨与漠然,让我真心想下18层地狱。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回到过音像店。我拿着爸爸定期存进大把大把钞票的银行卡,买了好多好多东西。唇彩,口红,高跟鞋,漂亮的衣服,多到实在拖不动。踏上离别的车站,没有再见的远走,告诉自己不要太悲伤。我说过,我喜欢行走。
买票时,工作人员问我去哪儿。我漫不经心的甩出一句“随便,哪都可以。”
那位四十多岁,身材魁梧的大叔。凌厉,尖锐,疑虑重重,满含责备的眼神,刺得我轻飘飘四处游荡的内心某处生疼生疼。突然想起,那个愤怒倔强的老男人,寂寞佝偻的侧影,明明哀怨凄楚却故作坚强与不屑的眼神。
一场有预谋的悄然失踪,只是为了向所有在乎的人赫然无声地宣布我的离开。我不会给你机会看到我眼角滑的那滴落掷地有声的泪水,我不会给你机会凝视我故作镇定潇洒转身时投射在阳光里落寞黯然的背影。你们都没给过我们机会。这场戏,谁也别想做主角,既然洛帆已经离开了。
盛夏,我走了,你要好好保重。不要总觉得自己是个瘸子就低人一等。洛帆说过,他从来都不在乎,所有的灵魂都是平等的。记得你曾经冷若玄冰,坚硬执拗地对我说:“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了,请记得带上门。”实在不好意思,那天我太慌乱了。
虞姬从一开始就看到了彼此的结局,霸王别姬。
洛帆,我又离开了。你说过,生命是一场苍凉的独舞,我沉溺在你美丽的流毒的旋律里不能自拔,天鹅湖是给最爱的人的。我不是白天鹅,不是公主,不是恶毒的皇后,我甚至连做女巫的勇气都没有。
带我走,自己走,在路上。
后来的后来,我依然是一个没有身份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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