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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后如何申请补发流程

收藏 分享 2007-10-25 10:03| 发布者: 妈网客服@bj| 查看数: 1978| 评论数: 0

       根据有关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补发。其中,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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