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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市户口如何办理生育保险

收藏 分享 2009-2-27 15:59| 发布者: 妈网客服@bj| 查看数: 8657| 评论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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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所以,通常情况下,外地户口的女性不能参加生育保险。除非是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及时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并且男方是不能报销女方生育费用的。因为,用人单位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使其在尽社会责任的同时也享受两种待遇。一是计划生育手术中针对男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待遇;二是女方晚育且没休假时,男方可享受一个月的晚育奖励假和相关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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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ss_niuniu 2010-3-8 14:44
外地户口的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应由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给予报销,如果单位不予报销可以去单位所属区域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执行。
引用 我爱琪琪 2009-5-11 09:24
我等呀等呀,等到我宝宝出生了,单位的工作居住证也你没有办下来,只好自掏腰包了,唉.........
引用 美美天使 2009-3-18 13:47
我想知道如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哪些单位男方有生育保险!谢谢!
引用 yuyan@bj 2009-3-17 18:14
职工生育保险是每个中国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因为不是北京户口就不能上生育险的做法是不合情理的。在北京不管是不是本地户口都可以在一家公司工作,那为什么在保险上还要分的那么清?导致同一家公司里的员工待遇不同呢?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不要造成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地域生活待遇不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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