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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帖子
415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12:4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我同学(上学时期的死党),前段时间离婚了。。。。。宝宝刚四岁!!可恨的是离婚原因是老公外边有了小三,更可恨的还在后头呢!想想我这位同学要个有个(身高1.71米),要身材也有身材(上学时期就号称排骨队长),生完孩子后身材也没太大的变化,长的也挺好看的(虽堪称不上美女级的吧)。两个人是交往了好几年才结婚的,男方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结婚时两个人是租房子住的,这几年经过两个人的努力终于买了套房子,我同学有小孩后就不工作了在家里带孩子,她很会持家,把家里弄的干干净净、井井有条的,孩子也带的很好!老公也很上进努力挣钱,要说挺幸福美满的,可是好景不长她老公这几年挣了些钱就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洗浴、桑拿房,里边还有{mod}。。。,要说两个人有了矛盾吧,不管是什么愿意有了孩子,就是看看孩子也不会轻易走到离婚这份上,可是女人最怕的就是老公外边有小三!!她老公不但找了小三,而且这个小三还是个{mod}。。。。,更头疼的是她老公找小三不是玩玩,居然还来认真的!我同学真的是忍无可忍了,也只好选择离婚了,但是离婚孩子问题是最难办的,当妈妈的都离不开孩子,可是我同学这几年在家带孩子也不上班根本没有经济来源,最后孩子判给了她老公了!她老公没时间带孩子就送到了农村奶奶家去了,我同学这回连孩子都看不到了,相信当妈妈的能想象得到孩子不在妈妈身边的感觉,我同学离婚后好长时间才从这个打击中站起来,她开始找工作,她想管快赚钱,自己有能力了就能把孩子要回来了!!!我真想帮她做点什么,可我能力有限,只能时常鼓励她了!!

女人含辛茹苦、心甘情愿的付出有什么用??又有几个男人能懂得,能理解、能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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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173 
回复 mama爱bb 的帖子

今天都是怎么了,都是这种帖子啊
男的找小三,是婚姻的过错方啊,财产什么的都应该女方多拿,孩子更是不会判给过错方的。
亲,让你的同学咨询去吧,这个太便宜那混蛋了啊。这就是婚姻的坟墓被小三给盗了,盗墓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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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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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回复 佑佑妈80 的帖子

嗯,男方是过错方,但是女方没有掌握到证据所以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具体的她还是会在详细咨询一下律师的!谢谢您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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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11-11 
帖子
402 
回复 mama爱bb 的帖子

这有点不对吧,首先这个男的是过错方要净身出户,其次现在的法律是保护全职妈妈的,因为全职妈妈没有工作,带孩子,在抚养费和判决上都有依据的,如果法院因为全职妈妈没有经济来源就判给男方,可以上诉吧,最好详细咨询一下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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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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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回复 mama爱bb 的帖子

唉 是呀  现实就是这莫的残酷   女人真是不容易呀
是的呀
牛牛

学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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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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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7 
回复 mama爱bb 的帖子

唉 是呀  现实就是这莫的残酷   女人真是不容易呀

点评

mama爱bb  是的呀  发表于 2012-3-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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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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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这种男银不要也罢,孩子不能不要,一定争取回来。
是的一定会把孩子争取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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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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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回复 ㄣ④芉唫╰☆ 的帖子

为什么就这么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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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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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回复 mama爱bb 的帖子

天下女子真的非常的不容易,可恨男人不懂得珍惜。我们眼里打击死三八小三门。维护和 ...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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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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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这婚离得有些亏,连孩子的抚养权都没争到手
哎,是呀!现在已经找到工作了,在争取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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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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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气愤啊,为了家为了孩子,辞掉工作,老公不珍惜,反倒最终抛弃~~
这种男的,必须让净身出户,把孩子怎 ...
非常认同您的说法!
豆儿妈咪

学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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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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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3 
确实气愤啊,为了家为了孩子,辞掉工作,老公不珍惜,反倒最终抛弃~~
这种男的,必须让净身出户,把孩子怎么能判给他呢
唉,反过来也说,女人必须要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即便做全职妈妈,最多做两三年,然后一定要找工作,不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孩子~~

点评

mama爱bb  非常认同您的说法!  发表于 2012-3-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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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6-07-03 
帖子
107 
十个男人离婚九个后悔,都是男人花心惹的祸。
乐乐妈

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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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8-08-24 
帖子
698 
回复 kingna97 的帖子

太对了,就让他关屁股滚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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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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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女人千万不能没有经济来源,也不能脱离社会.经济独立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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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7-28 
帖子
1328 
豆豆的点儿 发表于 2012-3-5 13:19
分财产啊,那个男的是过错方啊,为啥孩子要判给他啊

过错方是需要证据来认定的,根据中国的法律,除非你在110的协助下捉奸在床,或者拿到他们的亲密照片和视频,才算证据,这个证据有几个人能拿到?何况即便拿到了,财产最多由平分改为给无过错方65%,这个是极限了,让过错方净身出门是一种美好幻想,不受法律支持。

至于孩子归谁抚养,依据是谁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虽然法律会尽量让妈妈带孩子,不过事件女主角全职,没有收入,法院不会判给她的。

这件事很清楚的告诉我们,第一,婚外情的证据基本拿不到,所以各位太太们在婚姻期间就应该掌握财产大权;第二,女人婚后不工作很危险,一旦出事,孩子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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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愤怒!!气愤+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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