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 1262
- 经验值
- 1132
- 在线时间
- 227小时
- 宝宝生日
- 2010-10-26
- 注册时间
- 2010-4-15
- 帖子
- 216
- 阅读权限
- 100
- 积分
- 1358
- 精华
- 0
- UID
- 4019933
  
- 宝宝生日
- 2010-10-26
- 帖子
- 216
|
小编语:最高法公布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后,一时间激起千层浪。正如网友冷泉所提到的,有人觉得对女方更不公平,也有人觉得更公平。JMS,作为老婆,是如何看待这个最新的司法的解释呢?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保障了么?又或者觉得怎样的政策,才是最大限度的平衡了妻子和丈夫的关系的呢?
“最高法今天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个人财产,同时取消婚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网上很多地方都评论的火热,有的说这条新说法对女方更不公平,有的说这样更公平;
我当时听到消息时毫无想法,反倒因为看到很多的评论有了恐惧感。。
假如婚后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一旦离婚,和这个女人一点关系没有~~
我想大家谁都不希望结婚的最终最后结局是离婚,但假如一旦呢?真的就公平么?
还是女孩的时候嫁过去,生儿育女,照顾孩子,伺候老公,还要孝敬公婆,这个女人所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更多。。。
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么?
真的公平么?
当然我说的只是假设的其中一种情况,每个人考虑的角度不同,请大家积极说说自己的看法~~
|
-
总评分: 妈米 + 80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