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厨宝妈妈 于 2011-11-14 21:50 编辑
听说办理进京户口很难的撒,今天老公去要了文件,我们倒是满足了条件,但是准备的这些材料比较让我疑惑,请教大家了。
先来介绍我的情况,我大学毕业以后把户口和档案放河北了,但是本人在北京一个事业单位A上班(采用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单位叫B吧。)我老公在C单位上班。
我们都当自己是B单位的人,哎,好心酸。这回的材料需提供一项:
3、
京外一方到北京后,北京工作单位需提供同意接收的证明(必须有人事权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是私企或合资企业,在人才存档的,需所在的区县人事局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 提问:我该到哪里去开这个东西呢?如果到A单位,严格意义上我都不算这个单位的人啊。如果到B单位,这个单位只能提供我的工作证明,这个可以吗?还是到我老公工作的C单位去办?或者是去B单位所在的朝阳区人事局开还是C单位所在的石景山区人事局开呢?(石景山区人事局不晓得电话,石景山人才明确说不接收外地户口档案) 或者各位能告诉我一个去哪里可以问的电话啥的也行啊。
被档案户口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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