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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推荐convalaria 发表于3楼 查看完整内容 关于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审批程序
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的通知》京人口发[2004]12号、《北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京人口发[2002]47号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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