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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往事情结 于 2011-3-8 11:04 编辑
章节八:关于那些插曲,那些巧合
曾经我幻想跟飞会有一个好结果,毕竟我坚持了那么久,压上了我的青春。每到放假,我都跟做贼一样去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城市找他,都不敢出门,怕碰上熟人告诉我妈。为了他,我撒谎成精,我讨厌这样的我。
在我与飞的感情走到尽头时,我转让一些ktv代金券,有一个男生联系我,后来发几条短信觉得人挺好的,就全部免费送给他了。他是学计算机的,过些天还去了一个全国的计算机研讨会,从东北回来给我带了点小礼物,说要感谢我。他叫我,阿朱。那天中午他请我吃的麦当劳,长得蛮成熟的,很精神,个子也挺高,笑起来眼睛眯眯的。一看他的长相就知道他在大学里混的不错(很奇怪的逻辑,哈哈),送了我一串手链,上面有只招财猫。然后聊了聊。他说晚上有没有空,我请你唱歌。我说晚上我有约了。那天晚上我跟民去看了通宵电影。
也许事情就是那么巧合,我在想如果当时民没有约我,我去跟他唱了ktv,会不会我的人生就不是这样了。
跟民在一起时,我们从来不聊未来,因为也许我们根本就没有未来。他学医只是为了混个文凭,他人缘超级好,凭借着他那张帅帅的脸,他跟任何人都可以很聊得来,交际手腕很高明。他休学那年,一直在帮女朋友家里做生意。他很聪明,所以有点自负有点傲。
分手前几个月我考虑过未来,当时想不管他去哪里,我都愿意跟他一起,我可以放弃家里给我安排的工作,只要有他在身边,就可以。可是事实证明,他根本不希望往后的生活中有我的存在。
在民提出分手后的那个春节,我在回校的火车上,遇见了一位隔壁名校的学生,好像不知道打扮自己,胡子没有刮。从这儿开始我可能对他的描述会带点歧视,可是原谅我吧。如果你们看到一个男生,浅色牛仔裤穿得都又灰又黄,前面都是油渍,不知道你会作何感想。他一直找话题跟我聊,我沉浸在悲伤中,不愿意搭理他,就嗯嗯啊啊回应他几句。他找我要了电话,说以后有机会带我去他们学校参观。
回来以后,他基本每天不是给我发短信,就是给我打电话,约了我无数回,我都推掉了。人家很执着,一直约,最后我无奈了,跟他出去了一次,吃了个饭,然后他要去买衣服,让我一起去,在美特斯邦威里他试了好多衣服,说真的,他穿哪个都不好看,我在旁边陪笑。后来他还缠着我,我没耐心了。我把我的事情都告诉他了,我想这样的好好学生,一般对这种事情是比较敏感的,知道就退避三舍了。没想他隔了两天还给我打。过些天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他打电话过来,我告诉了他,他说,你骗人吧,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你也不用编这样的理由骗我吧,我说是真的,所以我这样的人配不上你,你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隔了一个月,他又给我发短信,说,我找到工作了,去一个工厂做高级工程师,月薪4000,我可以养活你,你跟我走吧,我们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会幸福的。我说,你别傻了。后来我们就不再联系了。
当我决定跟小羽在一起后,我请民的一个好朋友吃饭,为了感谢在我心情最低谷差点自我了解的日子里,他一直打电话发短信劝我。那时候他刚去一个部队医院,熬得很辛苦,他自由惯了,估计受不了这样的约束。我请他吃火锅,店里特别吵,他一边吃一边说,谢谢猪猪,这是我最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席间,他说了一句让我很感动的话,你们俩的事情,是民不对,如果你是我妹妹,我早打死他了。我知道他的意思,因为我只是他朋友的女朋友,而已。我告诉他,我有新男朋友了,应该会结婚,他笑,这么快。我说,是啊,快得很。他跟我打赌,如果我两年之内结婚,他给我随一万礼金。我笑了,那你可得记住。后来,他输了,第二年我真的结婚了,而他基本不联系了,所以礼金没有随,呵呵。那天提前跟小羽说好了,让他先去屋里等我。我们吃完火锅,外面开始下雨了,一路跑回我住的小区,进小区大门,我说你回去吧,祝你工作顺利!转身要走,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说,猪猪,其实从那次唱歌我就开始喜欢你了。我沉默。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一直觉得他只是我男朋友的朋友而已。然后我说,不可能的,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我们怎么可能在一起呢。然后他抱了我,我没有挣扎,抱了很久。他说,我可以去你屋里坐坐,躲躲雨吗?我说不可以,因为有人在家里等我。他了然地笑了笑,松开我,说,那祝你幸福,转身离开。走几步还回头看看我,笑笑,说,回去吧,别淋感冒了。如果我不是民的女朋友,我应该也不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吧,因为我们俩都是蝎子,都太毒。
毕业以后,有一段时间我找不到工作。我是学医的,放弃了家里安排的工作,在这个大城市,没有关系没有钱,我根本进不了医院。那时候我班的同学好几个留在学校继续考研,其中包括我之前提到的“黎民”。老七回了老家,他们两个人分手了,他估计也很郁闷。有时候找我吃吃饭,我有空就过去,因为我们俩是“哥们儿”,他很腼腆,有时候说话扭扭捏捏的,我说话狠了,他还会笑着拍我。小羽也知道他,也见过,所以很放心。后来他没有考上,打算回老家,临走前,请我吃饭,吃完去他租的房子坐了会儿,我说要回去了。他送我到门口,抱住了我,我石化。他说,其实之前喜欢的是我,只是他这个人比较没主见,见老七追他特别凶,要死要活的,就答应了,后来虽然觉得两个人不合适,也不忍心分,就一直在一起了。我笑了,那一刻我的心有点痛。因为那时候我是多么喜欢他啊。我说,太晚了,如果在一开始我们有一方主动就好了。后来他回了老家,听说当了骨科大夫,隔了没多久找了个女朋友,女朋友很漂亮很温柔。
有时候我总是思绪万千,我想如果当时跟“黎民”在一起了,我的生活会变得平淡,但是应该是幸福的,不会受这么多的磨难。但是老天我不怜我。
以上两段我都没有跟老公讲,因为都只是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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