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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问题问的有点俗哈,但确实是一个很重要很现实的问题。所以想请教一下大家,婚前买房如果是男方家里付的首付,公积金贷款也是以男方名义贷的,但装修女方打算出钱,结婚后房贷肯定是两个人共同还的。但万一结婚不合分手后,房子该属于谁?4 v( v0 q# m, R. ]/ V2 N.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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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以前一直认为,婚前买房谁付了首付,就写谁的名字是理所当然的,但有不少人说,如果婚前买房是一方全部付清是这样的。但如果有一部分是双方共同付的,最好在房产证上注明双方各占的比例,免得以后发生问题时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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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 u6 V) o+ @5 i9 n# v7 U 一般交了房子后才装修,首付男方父母付款,公积金用男方的,装修费用由女方出,婚后房贷共同还,像这样的,房产证上应该写谁的名字啊?还有,房产证上一共能写几方的名字?请问各位姐妹,你们的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房产证上有你们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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