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 566407
- 经验值
- 51662
- 在线时间
- 746小时
- 宝宝生日
- 2008-08-08
- 注册时间
- 2011-1-1
- 帖子
- 9648
- 阅读权限
- 100
- 积分
- 51662
- 精华
- 2
- UID
- 5508066
      
- 宝宝生日
- 2008-08-08
- 帖子
- 9648
|
10月1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公租房建设方式、配租对象的确定、租赁管理和后期管理进行说明,通知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 e; p0 [& G9 W/ o* b北京市公租房建设主体有四种,一是政府,二是产业园区,三是社会单位,四是投资机构和房地产企业。建设主体不同,在后期的分配中也会有差异。“建设是四条渠道,但是后期的分配是两条渠道。”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表示,产业园区的公租房具体申请、配租条件,由产业园区确定,除此之外,政府、社会单位、投资机构和房地产企业建设的公租房,都将按照政府政策进行统一配租。
* A/ B1 S- K: w1 ~! B: j" A三类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一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二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 n! m2 l, v. Y D; h$ K$ l外地人第一次正式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这成为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一大突破,但“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界定模糊。“对年限的确定,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各自规定。”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配售处处长陈炜文表示,外省市人申请公租房,将在其工作地进行申请。“马上要出一个审核、配租的具体规定,肯定是在12月1日之前就出台的。外省市人员,则要等区县细则出台以后才能申请。12月1日之前把相关的配套政策出台,这个工作不会停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陈炜文表示- k8 j R$ I' C% z" h- `- u% 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