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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Fiona27 的帖子
以下是我查到的资料,LZ看看有没有用:
北京市生育保险专用《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启用,联系单有生育保险专用标志,并具有防伪功能。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人员,凭借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领取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依据。
受理对象:拟生育子女的外地来京已婚育龄妇女。
需提交的材料:①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一年内有效、合法的生育证明(例如生育指标、准生证等)②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③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在本社区的证明④女方户籍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⑤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应提供本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计划生育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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