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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0月兔子妈 于 2012-5-19 11: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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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j& Q7 d m 公积金的好处很多,对于打算买房的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申请低息贷款,提高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对于不需要再购房的人,公积金则成为日常的一种储蓄,可以在退休后作为养老金的补充;同时,当职工遭遇失业、大病等情况,还可以申请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缓解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
1 R, n, v d7 Y! t" d6 x/ n 用法一:购房
[. Q5 z1 l) U' D9 X& X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本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Y. w# ]* G. X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本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k: A& m" k# o0 m+ l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0 a0 B/ s, }. E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 v' _; ~6 S6 {7 K3 ~
5 u8 p! ?; R3 M5 T! Z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 R7 t, }* I( S1 ^
8 O: g! `- k: j# b8 k 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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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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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G6 C% q7 r. k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 W+ _3 H- C3 L I6 v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 M6 B/ K' @8 w$ S& K4 _5 f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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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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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z9 h: _& @- d3 H' @3 }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且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G; G) b0 a* z w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 D/ D2 A' I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 \3 v0 T# L* @. D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离、退休的;农村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B4 [; o3 I; S! l* V" S. @2 |" s4 N
: `8 I1 _; _8 O4 |: z用法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 ]/ f/ F% N# J$ 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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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 W! G9 Z; E; ^: |
* p( g1 V$ W/ w* S( x* W _用法七:治疗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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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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