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行贷了36万房贷,期限30年,采取等额本息的方式。2011年2月份开始还贷,2011年月供是1900多元,今年调息后每月稍微多了一点,¥2100/月。前几天老公去银行查了下,从去年2月份到今年12月份,一共还了5万元,其中4万1千元是还利息,9000元是还本金。我嘞个去呀~~~辛辛苦苦快2年了,才还了9千块钱的本金,内心真是不平静很。. R- B K' M# z; v3 N: M
- O( a {- W& x8 F0 T& m' v/ E 刚好今年手头有点钱,也没有其他好的投资渠道,两口子合计了下,打算拿出12万提前还部分贷款,明后年计划再提前还一些,逐渐就清了。老公在网上搜了一个提前还贷的公式,提前还贷后,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1)月供金额不变,还款期限缩短;(2)月供金额减少,还款期限仍为30年。前者相较后者,能减少12万的利息。也就是说,用前者,可以少给银行还25万利息,用后者,少给银行还12万利息。想着后者每月也就是比现在少还几百元钱,每月少还的那几百元,对我们的生活质量也带不来质的飞跃,没啥意思,还不如选择前者,缩短还款期限对我们来说更有吸引力。 f# x' M0 j. O/ y7 w+ F( G* i; |2 o# W7 ]9 `0 R
于是两口子兴冲冲的去银行签署提前还贷的合同,岂料却被银行那厮告知:不能按你们那种方式,只能选择月供减少,但还款期限不变的这种方式。问她为什么,回答说:这个不为什么,我们银行就是这么规定的,你们又想减少本金,还想缩短还款期限,一个萝卜两头切,哪有好事都叫你们占全了的?话说,那厮说话就是这么直截了当...... * y) Z/ k" b' B5 F7 e) ?5 u+ r( W& Y* x) x! H( F% h
老公说:什么叫一个萝卜两头切?本金减少是因为我们提前还了12万,而且原先签的贷款合同中也约定了我们有权提前还贷的呀,至于是愿意月供减少呢还是愿意继续按30年还呢,这个我们借款人应该是有选择权的吧?那厮说:不行,你们不能选择,只能按照我们银行的规定办,要不你们就一把还清,但一把还清还要承担提前还款的违约金。而且那厮很拽的样子,左一句这不行,右一句那不行,多一句话都不跟你讲,简直像个瘟神,把人听的义愤填膺的啊,最后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说:算了,算了,不还了,淘这劳心伤肺的神干啥?12万存在我们公司,赚6个点的利息都比这强!然后那厮说:那你们看吧,你们要不接受那我也么办法。一气之下,老公撕了合同。 $ t* r/ ]# M4 k3 h. {- U- e9 c( j- G" u+ z
唉,原本一件高兴的事情搞的如斯下场。我们是外行,搞不懂银行的那些个纷繁复杂的还款方式到底是个啥原理。可我的感受就是:银行榨老百姓的钱那真是没商量!银行家永远都不会变成慈善家! / K7 X; x( @7 i 9 R6 C" ~9 |+ g) [-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