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会有这样的担心,我的钱都给卖方了,最后卖方如果欠了很久的物业费,取暖费……………,甚至户口也拖了很久才迁,甚至干脆就不迁走,这样自己一点保证都没有了!
. v$ f) G5 P* Q: n" V由此有部分买方就提出了“押金”这一说法,也就是说,房款留下“一部分”作为押金,等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再交接。 这个一部分经常成为交易的难点,因为这个押金要么业主不同意,要么就是金额时间难以达成共识。 个人认为呢,除了户口问题,其他的留不留押金不是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完全可以在过户之前去把这个费用结清,关键就在于户口问题,虽然合同里有约定,但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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