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住房的认定原则:“认房不认贷”
4 N# q& C+ |) c. t- r1 o4 l问:已有住房如何界定?是认房还是认贷?答:“京十五条”中,对于房产的界定用的字眼是“拥有”,这代表着对于已有住房的认定,采用的将是认定该家庭目前名下实际拥有的住宅房产,即“认房”。
/ s0 z. D0 t, \2 A% h已有房产卖掉仍可新购房
2 A+ `/ \5 [; p. p, |7 u问:列入了限购的家庭,把现有住房卖掉,可否再买房?答:按照新规,是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住宅房产来认定的。如果已将房产出售,不在该家庭名下了,就可再新购住房。这也照顾到了部分改善型需求的家庭。 2 y% k/ \* _3 N. W2 F
商业房产不计入已有住房
1 v) m8 y8 s1 t+ u! o- @# v问:已购商业或“商改住”,算不算已有住房?答:此次政策只是针对住宅,与商业无关,因此已有的商业房产,不计算为已有住房。对于“商改住”,如果是住宅的房产证,则认定为已有住房。: i. Q: U9 g' H6 s5 B-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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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房产不计入/ w( o1 y8 Z( u, d
问:外地人如果在外地已有住房,是否会被限购?答:此次限购措施中,针对的还是在京拥有的住房,如果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就可以新购买一套。
- z9 a6 U' Y9 ]& ?9 ?7 x: {6 M外地户籍成员在京房产计入" x+ N$ [; M; R+ ^; R
问:如果丈夫是外地户籍、妻子是北京户籍,但两人尚未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丈夫已有的房产会不会计入家庭房产?答:购房审核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即使户口本上未登记,但身份证条形码中肯定会显示婚姻状况,所以丈夫已有房产将被计入家庭房产中。
) R! O* E2 ~. _9 Y社保、纳税证明只需一种- y8 T% u0 V% @' P
问:社保和纳税证明都需要提交吗?答:限购政策中用的是“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表述,因此社保和纳税证明,只要有一样就行。$ Q9 M/ z/ w2 G- I2 o L
问:新政策表述上是“连续5年”,中间是不是不能断?答:必须是连续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而不是累计5年。如果不连续是不能购房的。如果曾经因为换工作,中间落下一段,可以由不同单位来出具在京工作证明,并办理补缴。2 q: j. ?1 J1 J+ g e* c+ h
问:外地户籍家庭需要的纳税和社保证明,如何提交?答:社保不需要购房者提交相关证明,核查系统通过购房人的身份证号,就可在人力社保部门自动查询到其社保缴纳情况。个人所得税方面,需要购房者在税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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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关于认房认贷的解释: 这里提到的房,是指现有名下北京的房产(以家庭为单位,有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计入家庭内),有几套就记为几套房! 超过2套暂时无法贷款。! ^5 `6 x: K. ?" ?6 \) I
贷,是指贷款记录,无论是否还清,只要有过贷款购房记录都会计入套数。
; b8 s& O, B& x) P. a% {房+贷2套以内可以贷款,超过2套则按照目前政策无法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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